为了促进读者协作学习、交流和研讨,图书馆现提供支持全校师生研讨和学习的“学习研讨室”服务。为倡导读者合理使用研讨室,并规范、维护使用秩序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开放时间
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--11:30,下午14:00--5:30(周二下午12:00—16:00闭馆期间、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)
二、开放区域
现提供4间学习研讨室,五楼507、509、513、515室。
三、申请方式
申请人需在使用前一天电话(82769200)或至图书馆505室预约,同时填写预约申请表,经工作人员核准后,依预约先后排定使用顺序。借用当天,凭申请人本人校园卡进行登记,押证使用。
四、使用规定
1.目前,学习研讨室仅对学术研讨、教学培训、讨论交流、创新赛事、社团活动提供支持,自修、娱乐不在使用范畴之列。
2.学习研讨室使用采用预约制,至少提前一天预约。
3.申请人不得使用虚假的信息申请登记,不得自行转借他人。
4.预约采用审核制,先约先得,各研讨室适用人数在5-8人不等,可根据自身需求预约。每小组每次只能预约一个房间,同一组的组员不得同时预约其它房间,每天预约不能超过1次。
5.预约人应根据图书馆审核通过的时间点如期使用研讨室。预约成功后未按期使用,图书馆有权取消其预约,调配给其他读者使用。
6.禁止携带各类食品进入研讨室,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和卫生。
7.请自觉爱护公共财物,不得破坏室内各类家具和设施,如有损坏,须照价赔偿。
8.请遵守公共场合礼仪,言行举止要文明得体,不得在室内吵闹、喧哗。
9.使用结束后,应关闭门窗、照明、空调并打扫卫生确保室内桌面、地面干净整洁,以免妨碍其他读者使用。
10.违反以上规定者,视情节轻重暂停其预约使用资格,同时对严重违反研讨室使用相关规定造成研讨室设备损坏、遗失的,将对使用者做出相应的处罚。
11.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本馆所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