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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偿使用区存包柜管理办法 日期: 2010-10-21

一、使用时间为当天开馆时间。自备锁具,闭馆之前必须带走所存全部物品及自备锁。

二、管理人员每天在闭馆后进行检查,在此期间仍占用存包柜的,管理人员将对所存物品进行清理,对过期前来认领的,除批评教育外同时收取管理费每天2元。逾期1月未认领的物品,登记在册,交公处理。

三、严禁存放易燃、易爆、易腐等危及安全和环境的物品,以免造成责任事故。切勿存放贵重物品及各类证卡,以免丢失。

四、自觉遵守存包柜使用管理规定,文明使用。因使用人自身原因造成存包柜损坏及安全责任事故的,由使用者负完全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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