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习研讨室

为了促进读者协作学习、交流和研讨,图书馆提供支持全校师生研讨和学习的“学习研讨室”服务。为倡导读者合理使用研讨室,并规范、维护使用秩序,特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开放时间

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--1130,下午1400--530(周二下午12001600闭馆期间、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)

二、开放区域

现提供7间学习研讨室,中心校区五楼507509513515室。舜耕校区一楼108116117

三、申请方式

申请人需在使用前一天持有效证件到馆预约及电话预约,同时填写预约申请表,经工作人员核准后,依预约先后排定使用顺序。借用当天,凭申请人本人校园卡进行登记,押证使用。中心校区:图书馆505室,电话(82769200

舜耕校区:图书馆一楼读者服务中心,电话(82769197)。

四、使用规定

1.目前,学习研讨室仅对学术研讨、教学培训、讨论交流、创新赛事、社团活动提供支持,自修、娱乐不在使用范畴之列。

2. 学习研讨室使用采用预约制,至少提前一天预约。

3.申请人不得使用虚假的信息申请登记,不得自行转借他人。

4.预约采用审核制,先约先得,各研讨室适用人数在5-8人不等,可根据自身需求预约。每小组每次只能预约一个房间,同一组的组员不得同时预约其它房间,每天预约不能超过1次。

5.预约人应根据图书馆审核通过的时间点如期使用研讨室。预约成功后未按期使用,图书馆有权取消其预约,调配给其他读者使用。

6.禁止携带各类食品进入研讨室,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和卫生。

7.自觉爱护公共财物,不得破坏室内各类家具和设施,如有损坏,须照价赔偿。

8.遵守公共场合礼仪,言行举止要文明得体,不得在室内吵闹、喧哗。

9.使用结束后,应关闭门窗、照明、空调并打扫卫生确保室内桌面、地面干净整洁,以免妨碍其他读者使用。

10.违反以上规定者,视情节轻重暂停其预约使用资格,同时对严重违反研讨室使用相关规定造成研讨室设备损坏、遗失的,将对使用者做出相应的处罚。

11.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本馆所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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